当代国际小丑,污名黑妖,董倩
董倩★★★★★☆☆☆☆☆
编者: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目前正准备向美国、英国等七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依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及类似法律制裁中国央视知名记者董倩。人权组织“保护卫士”的指控主要是基于董倩主持央视“电视认罪”节目的行为。“保护卫士”指出,董倩涉嫌与中国警方和国保人员合作,为至少五名“709大抓捕”案中的人权捍卫者录制“强制电视认罪”的视频,并广为传播,严重侵犯了人权。“保护卫士”指出,董倩在电视认罪的节目中是中心人物。她并不仅仅是录制这些视频的记者之一,而是发挥着积极的协调作用。针对董倩的特征,编者将她定议为“污名黑妖”董倩。
当代国际小丑对人类的危害指数评价
1、习近平★★★★★★★★★★
2、江泽民★★★★★★★★★☆
3、王岐山★★★★★★★★☆☆
4、栗战书★★★★★★★★☆☆
5、王沪宁★★★★★★★★☆☆
6、孟建柱★★★★★★★★☆☆
7、林郑月娥★★★★★★★★☆☆
8、赵克志★★★★★★★★☆☆
9、蔡奇★★★★★★★★☆☆
10、傅政华★★★★★★★★☆☆
11、陈全国★★★★★★★★☆☆
12、周强★★★★★★★★☆☆
13、舒晓琴★★★★★★★☆☆☆
14、陈敏尔★★★★★★★☆☆☆
15、刘奇★★★★★★★☆☆☆
16、任正非★★★★★★★☆☆☆
17、王毅★★★★★★★☆☆☆
18、梁振英★★★★★★☆☆☆☆
19、李鸿忠★★★★★★☆☆☆☆
20、李希★★★★★★☆☆☆☆
21、方滨兴★★★★★★☆☆☆☆
22、金灿荣★★★★★☆☆☆☆☆
23、华春莹★★★★★☆☆☆☆☆
24、胡鞍钢★★★★★☆☆☆☆☆
25、董卿★★★★★☆☆☆☆☆
26、董倩★★★★★☆☆☆☆☆
27、李小琳★★★★★☆☆☆☆☆
28、胡锡进★★★★★☆☆☆☆☆
29、张晓明★★★★★☆☆☆☆☆
30、何君尧★★★★★☆☆☆☆☆
31、耿爽★★★★★☆☆☆☆☆
32、徐焰★★★★☆☆☆☆☆☆
33、申纪兰★★★★☆☆☆☆☆☆
34、成龙★★★★☆☆☆☆☆☆
35、郭台铭★★★☆☆☆☆☆☆☆
36、周立波★★☆☆☆☆☆☆☆☆
37、张召忠★★☆☆☆☆☆☆☆☆
38、周小平★★☆☆☆☆☆☆☆☆
39、张艺兴★★☆☆☆☆☆☆☆☆
40、染香★★☆☆☆☆☆☆☆☆
41、孔庆东★★☆☆☆☆☆☆☆☆
42、邓亚萍★★☆☆☆☆☆☆☆☆
43、韩国瑜★★☆☆☆☆☆☆☆☆
44、王菲★☆☆☆☆☆☆☆☆☆
45、贺建奎★☆☆☆☆☆☆☆☆☆
46、吴敦义★☆☆☆☆☆☆☆☆☆
47、柯文哲★☆☆☆☆☆☆☆☆☆
48、何超琼★☆☆☆☆☆☆☆☆☆
49、伍淑清★☆☆☆☆☆☆☆☆☆
50、刘亦非★☆☆☆☆☆☆☆☆☆
51、刘强东★☆☆☆☆☆☆☆☆☆
52、凌友诗★☆☆☆☆☆☆☆☆☆
53、陈光标★☆☆☆☆☆☆☆☆☆
董倩(1971年-)出生于北京市,毕业于北京大学,为中国中央电视台主持人。2019年9月9日,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发布消息,拟在美国,英国及其他国家,申请以《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中央电视台“记者”董倩提起制裁申请。董倩涉嫌与中共警方和国保合作,录制至少5名“709大抓捕”中人权捍卫者被“强制电视认罪”视频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
人权组织将提请制裁央视记者董倩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2019-09-09
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目前正准备向美国、英国等七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依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及类似法律制裁中国央视知名记者董倩。董倩为什么会受到国际人权组织的指控?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的指控主要是基于董倩主持央视“电视认罪”节目的行为。“保护卫士”指出,董倩涉嫌与中国警方和国保人员合作,为至少五名“709大抓捕”案中的人权捍卫者录制“强制电视认罪”的视频,并广为传播,严重侵犯了人权。
在董倩采访的五名人权捍卫者中,有一位是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的吴淦。2015年吴淦被中国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刑事拘留,并很快被央视新闻节目大肆抹黑。
当年8月1日,董倩和央视团队试图为吴淦录制“认罪视频”,但遭到吴淦拒绝。2017年,吴淦通过律师发表了《致董倩公开信》,要求她出庭作证,证明吴淦当时被戴着黑头套到她面前接受采访。
吴淦在公开信中还说,央视是愚民工具,是万恶帮凶,是假大空的代名词。还质问董倩:卿本佳人,何必从贼?
“保护卫士”指出,董倩在电视认罪的节目中是中心人物。她并不仅仅是录制这些视频的记者之一,而是发挥着积极的协调作用。
“保护卫士”负责人彼得·达林(Peter Dahlin)向本台记者透露,申请制裁董倩的文件准备提交给美国、英国、加拿大、波罗的海三国和直布罗陀(Gibraltar)等七国和地区。《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是美国法律,其它六国或地区也有类似法律。
申请文件将在中共建政七十周年纪念日前夕正式向外公布。一旦申请被批准,董倩将在以上国家被禁止入境或冻结她在这些国家的财产。
目前,欧盟和澳大利亚正在审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类似法案,如获通过,“保护卫士”也将向这些国家和组织提交申请。
彼得·达林本人在2016年在中国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中国警方拘捕,并被中国央视拍摄并公布认罪视频。他随后被驱逐出中国。
揭露电视认罪:背下警方写好的台词
- 日期 19.06.2018
- 作者 德国之声 中文网
电视认罪堪称中国的一大特色,虽然它的使用频率正在下降。有律师认为,这一违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做法,比当年的游街示众更恶劣。
(德国之声中文网)周二(6月19日),国际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发表中文版调研报告”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背后”。这个报告的英文版已于今年4月发表。英文版编辑瑞秋(Rachael Tyrell)接受德国之声邮件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将这份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报告翻译成中文,是因为英文版本发表后,中国读者展现出了很大兴趣。
根据西方媒体最早的报道,电视认罪的方式从2013年7月开始使用,直到这份报告2018年2月截稿,一共发现了45宗电视认罪并被播出的案子。涉及的认罪者均是还没有定罪的被拘留者。他们当中,超过一半的案例被归纳为”人权案例”,当事者为媒体工作者、出版人,或者是律师、非政府组织成员或者活动人士,其余为”其他案例”,包括恐怖主义、金融犯罪、贩卖毒品等。
报告写道,不管是哪一种”案件”,电视认罪都违反了公平审判和无罪推定的原则。报告引述中国大陆人权律师李方平对此的评论,”电视认罪是不可接受的,这比曾经遍布中国的游街示众还更恶劣。这种做法不仅践踏人格尊严,也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报告作者对当事人进行了访问后得知,他们通常先被告知认罪视频中所要陈述的内容,有时需”背下警方写好的台词”。如果没记住台词,警方会留给时间,可以写下来帮助记忆。

台湾活动者李明哲在大陆于2017年11月被判5年监禁。之前李也被电视认罪
录制视频前,被拘留者没有会见律师、与其商讨对策的机会。一些时候,警方会强迫当事者签署放弃律师以及通知家属的声明。
在中国大陆,为电视认罪提供平台的主要是中央电视台。但报告还指出,2016年后,电视认罪的传播也扩展到凤凰卫视和东方日报等香港媒体以及大陆门户网站澎湃新闻。一年后,原本口碑很好的香港英文媒体《南华早报》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瑞秋指出,”更让人担心的是,中国正踊跃地扩张它的国家电视台CCTV。最新有消息称中国计划在伦敦设立一个巨大的媒体中心。因此,我们需要迫切提升人们对这项CCTV侵犯人权问题的本质性关注。”
法庭之外,没有人能够定罪
中国司法领域对电视认罪的方式不是没有争议。报告援引中国”体制内”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话,”在法庭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决定某人是否有罪。警察没有资格说某人有罪,检查官没有资格宣布某人有罪,媒体更是没有资格判定某人有罪。”
彼得·达林正在央视“供认不讳”(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