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律师呼吁终止《网络犯罪防治法》立法进程

0
529
网络图片

六名律师呼吁终止《网络犯罪防治法》立法进程

作者:新高地

         2026年2月24日,正值公安部《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入关键阶段(自1月31日发布,意见截止3月2日),六位海外中国人权律师——游飞翥、吴绍平、许思龙、周湘伟、左智海、游飞宇——联合发布一封措辞强烈的公开信,直指该草案应被彻底终止而非“修改完善”。这六位律师均为海外中国人权律师联盟(Overseas Chinese Human Rights Lawyer Alliance)的发起人,该联盟于2025年10月在美国正式注册成立,以结束中共一党专制、推动民主宪政为宗旨,长期关注并揭露中国大陆人权侵害事件。

         公开信的核心论点分为程序与实体两大层面,逻辑严密、火力集中:

1.程序层面:公安部严重越权,涉嫌违宪滥权

          信中引用《宪法》第58条、第62条、第67条及《立法法》第7条,强调法律制定权专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安部作为一个行政机关,无权自行以“法律”名义起草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此举已构成对立法程序的根本违反。信中更进一步将此定性为滥用职权罪,点名要求追究公安部长王小洪等人的刑事责任。这种直接挑战行政部门立法僭越的表述,在当前语境下极具冲击力。

2.实体层面:以“防犯罪”为幌子构建全民监控与信息封锁体系

         信件尖锐批评草案并非针对已发生或高度确定的犯罪行为,而是借助大量模糊概念(如“网络风险”“异常行为”)将全体网民纳入持续监测范围。主要痛点包括:

         强化实名制、账号数量限制、动态身份核验、统一网络身份认证 → 实质剥夺匿名表达权,将网络使用从宪法性权利降格为“附条件许可”。

          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 银行、支付机构、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全部被纳入同一监控闭环,形成“全域协同、全民监控”的行政网络。

         平台被迫过度审查与内容阻断 → 合法信息被提前消灭,公共讨论空间系统性压缩,最终导致社会陷入“目不能视、耳不能听、口不能言”的信息封闭状态。

         公开信明确反对的不是打击网络犯罪本身,而是反对“以安全之名行全民监控之实”、反对程序违法、反对权力自我扩张、反对不确定性取代权利保障。它呼吁:

         1.全社会通过各种渠道(公安部网站提意见、申请违宪审查、信息公开、游行示威、网络发声等)表达反对;

          2.公安部立即撤销征求意见稿;

         3.全国人大常委会叫停公安部僭越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4.国际社会发出反对声音,要求中共回归宪法、法治与人权轨道。

          从背景看,公安部草案官方定位是“打防结合、防范为先、源头治理、协同联动”,重点针对电信诈骗、网络黑灰产等高发犯罪,强调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网络秩序。但草案中弹性条款(如异常行为监测、协助义务、联合处置)确实赋予行政机关巨大裁量空间,容易滑向扩大化监控与言论管控,与近年来中国网络空间持续收紧的趋势一脉相承。

          六位律师身处海外、无法直接代理国内案件,却选择在立法窗口期以宪法原则和法律逻辑集体发声,试图制造阻力。这不仅是针对一部具体草案的抗议,更是对“数字极权”治理模式的一次系统性挑战。它凸显海外中国人权律师群体在高压环境下仍坚持发声的韧性,也成为2026年中国网络治理争议中一个醒目的国际传播符号——无论草案最终走向如何,这封公开信本身已构成对极权扩张逻辑的鲜明反抗。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