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犯罪谁来监管?
作者:新高地
2026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这份文件迅速成为舆论焦点。通知明确,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重点对象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从春节假期后启动,至7月底基本结束,历时近半年。不分批次、不划阶段推进,围绕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展开。尤其强调查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招商引资、违规举债扩张、超越财力上项目”等问题,并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表面上看,这是一场针对地方治理顽疾的党内整顿,旨在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高质量发展。但在当下中国经济严峻形势下,这份通知的出台却引发了更尖锐的质疑:当地方财政普遍告急、基层寄望中央转移支付“救急”时,等来的却是对地方“超越财力”的严厉警示,而真正主导过往大规模、高风险项目的最高决策层,其责任又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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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绩病”与中央的“紧箍咒”
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土地财政崩塌、房地产低迷叠加经济下行,财政链条几近断裂。基层官员原本指望中央加大转移支付、发行特别国债或专项债来渡过难关,却迎来这份强调“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通知。文件直指的“形象工程”“盲目扩张”“违规举债”,在地方确实普遍存在:一些城市为冲业绩而上马高铁站、产业园、文化地标,结果成为空城或烂尾项目;还有地方为完成指标而举债搞基建,最终债台高筑。
通知要求“一把手”带头查摆、边查边改,并与巡视整改、“十五五”规划等结合,力度不可谓不大。但讽刺的是,这些问题往往源于层层加码的考核压力——上级要GDP、要政绩,基层只能“拼项目”“拼债务”。如今中央喊停“超越财力”,地方却已无钱可花、无债可举,整改成了“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两难。基层干部私下感慨:中央不给钱,却要我们自查自纠,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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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烂尾”项目谁来问责?
更耐人寻味的是,通知将“一把手”置于突出位置,却似乎有意回避最高决策链条。民间早已流传“烂尾帝”“大撒币”等戏谑称呼,指的就是习近平亲自擘画或主导的多个国家级项目屡屡陷入困境或长期低效。
典型如雄安新区:2017年定位“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旨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规划投资超万亿元。但多年过去,人口流入缓慢、产业落地艰难,大量基建虽已投入,却远未形成自生城市生态,被外界形容为“政治样板区”而非活力新区。
再如一带一路:曾被寄予重望的全球倡议,涉及巨额海外投资,但部分项目因地缘风险、回报低迷、腐败等问题而搁置或调整,许多已成事实上的“烂尾”。
还有芯片大基金等“举国体制”项目,投入数万亿却成效有限,债务与低效并存。这些项目无一例外带有强烈的个人意志色彩,几乎都是在“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下启动。当地方小项目因“超越财力”被查,高层主导的万亿级工程出现类似偏差时,责任又该如何追究?
通知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但如果最高层决策失误带来的损失无人问责,整个“正确政绩观”就成了选择性执法。地方“一把手”需自查,高层“第一责任人”却似乎天然豁免,这正是权力监督的最大结构性缺陷。
习近平的许多行为不是犯错,而是犯罪。如:对外大撒币、大肆援助俄国侵略者和塔利班恐布组织等行为。更严重的是,习近平的各种重大决策往往都是跨过全国人大,这种行为就不是工作失误或能力问题,纯属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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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约束“一把手中的一把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