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101:污名化超限战法。中共惯用嫁祸于人、电视认罪等下流手段败坏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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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污名化超限战的核心是损毁人的道德。中共惯用嫁祸于人、电视认罪等下流手段败坏他人名誉。而中共善于利用媒体去造谣、污蔑等各种手段去打击对手,并首先抢占道德至高点迷惑大众,同时用金钱去诱惑部分民众去违背道德和良知,让人主动或被动地跟从邪恶。

污名化超限战法。中共在「六四」时,曾自己制造暴乱,嫁祸于北京市民,为「平暴」制造借口。迫害法轮功时,中共自己制造「自焚」伪案,火烧活人来升级迫害;香港占中和反送中事件时,中共从深圳运人去煽动暴力,为开枪镇压做铺垫。中共视黑道暗杀行径为家常便饭,未来不排除中共用同样手法在西方制造内乱,包括投毒、暗杀、爆炸、破坏电网和交通设施等。

污名化超限战的核心是败坏人的道德,再用坏人去一步步毁灭人类。而中共善于利用各种手段来诱惑人违背道德和良知,让人主动或被动地跟从邪恶。于是,对于在政治、经济、军事、媒体、文化、技术、教育等等领域里有影响力的人,中共专门从人性的弱点下手:或者通过利益诱惑,或者通过满足人的各种欲望来换取其和中共的合作,或者通过威胁和恐吓利用人的恐惧或被中共诱惑中犯下的错误来强迫其和中共订下契约为中共服务,甚至提供强摘的器官来收买重要人物。

中共用来渗透世界各国的资源之巨超乎人们的想像,被揭露出来的事实只是冰山的一角。各国的各行各业,尤其是政界和商界中,有多少人成了中共的超限战工具,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浮出水面。世界各国都开始实实在在感受到中共的全球野心和邪恶「超限」手段,也感受到中共代理人在关键时刻起到的破坏作用。

中共官媒倒打一耙,称示威港人为暴徒

新高地综合报道  2019/07/22

香港昨721示威游行,促请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部分游行人士经过原定游行湾仔终点后,转往包围中联办,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投掷墨水弹,国徽被涂污半黑。中共各大官媒今日齐谴责示威者涂污国徽是公然挑战中央权威,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严重挑战,「不能容忍」。「一定会有腾空的监舍在未来等着他们」。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今头版刊高级别评论员文章以「中央权威不容挑战」为题,指香港部分激进示威者围堵中联办,破坏设施,污损国徽,喷涂侮辱国家、民族的字句。这种行径不仅践踏香港法治,更公然挑战中央政府权威。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评论文章则以「护法治反暴力是香港主流民意」为题,指人们期待香港各界团结一致,共同反对暴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凝聚社会共识,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在「一国两制」的大道上行稳致远。

新华社时评文章题为「民族感情不容伤害 中央权威不容挑战」,指对国徽的公然污损,是对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的践踏。这些不法行径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都不可容忍的。中央政府多次重申,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的行为,都绝不能允许,「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坚决支持特区政府和警方,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香港法治,惩治犯罪分子。

《环球时报》社评为「公然挑战中央权威决不会有好下场」,称少数暴徒决心与国家为敌,他们在想方设法制造更多尖鋭的衝突点,他们的目标就是彻底搞乱香港。文章呛「今天侮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犯罪分子终将站到被告席上,一定会有腾空的监舍在未来等着他们」。

严家伟:极具“中囯特色”的污名化定罪

2016年06月27日

近来因为广东汕尾市乌坎村五年前经民众据理抗争、再经民主选举而产生的村支书林祖銮,突被警方带走,旋即弄上电视如念稿一般地招供“认罪”。于是电视台成了“法庭”,播音员成了“法官”。这种“依法审理”、“依法治国”的精彩表演,理所当然地引起乌坎村民群情激愤,3500人上街高呼村长无罪,抗议林祖銮“被认罪”。而林之妻杨珍表示不相信其丈夫收受巨额贿赂一说。星期三上午,维权律师葛永喜发推文披露,林祖銮家人聘他作辩护律师,但立即遭司法部门制止。

更为诡异的是当局如此神速地抓捕并定罪林祖銮,仅是根据一个连真名也不敢署的匿名举报。该举报称:林祖銮插手乌坎学校塑胶跑道工程,42万元的塑胶跑道拿了8万元回扣。但至今当局也未出示任何客观的证据或证人。林便被弄上电视上去“认罪”、“示众”了。当然这种做派,人们并不陌生。例如要定著名女记者高瑜为“泄露国家机密罪”,定许志永为“非法经营罪”,定香港铜锣湾出版“敏感”书籍的书店老板、定大陆人权律师以及网上持异议的大V人士的各种罪名,通通都是玩的这-套。-言以蔽之,这就叫污名化定罪。所谓“污名化定罪”就是将此人得罪了当局,或让当局看着不顺眼的事,故意隐藏不提,而无中生有或牵强附会的将另外一个普通的刑事罪名強加于受害人的身上。

当极权专制正处于它的鼎盛时期,那时的权势当局对于镇压一切异议人士,不仅毫不手软极端血腥残暴。而且明目张胆,似乎“理直气壮”,根本不须加以任何遮羞掩饰。因为这时的权势当局认为他们所编造的一切谎言,都已把民众彻底欺骗愚弄,被人们忠诚的信奉为“真理”了。不但没人敢反对,甚至没人敢去质疑,没人敢去探索一下。所以他们发动血腥的土改,只消凭空捏造一个“地主阶级罪大恶极”的伪命题,便可以把仅仅拥一点合法财产(土地)的人,加上个“地主”的罪名,便可任意抢夺其财产,形同明火执仗的抢劫。但强盗抢劫,只要你不反抗,他们一般只“图财”,并不“害命”。但所谓“土改”则不但图财,且要害命。不反抗的地主也要被施以酷刑,打伤、致残、致死,年轻的地主女子被强奸,霸占,几成常态无人敢问。又如“镇反”,只要你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党、政、军人员,哪怕你是抗日军人,将士,一律“反革命罪”或劳改,或杀头,随他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及至后来反右、文革,就凭言论、文字,只消几个字,一句话都可判刑,杀人。他们根本不用另立名目,就是“反革命”或“阶级敌人”便足够了。这就是极权时代当局肆无忌惮进行镇压的可怕情景。所以毛泽东才敢公然承认他自己就是“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公然敢在他的“大作”——《论人民民主专政》里得意忘形地称:“‘你们独裁。’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把诸如此类完全越出执政伦理道德底线的、不知羞耻的“豪言”,拿来自曝于光天化日之下,非但不知耻,还自鸣得意。

然而正如一首流行歌曲所唱的一样“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极权专制的“好景”从斯大林死亡后便开始从它的顶峰上跌落下来。更经赫鲁晓夫对斯大林及其制度的致命的深刻批判,由此引发中、苏两共党的公开分裂,再到毛死亡,毛的文革路线被否定,尤其是1989年伟大的六∙四学运虽被血腥镇压,却让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完全丧失。其后更催生出了苏联的崩溃灭亡与东欧的重获自由。共产极权专制于是一路跌跌撞撞,从一次失败走向另一次更大的失败,而最终进入到“后极权时代”。而“后极权时代”与“极权时代”相比较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此时独裁专制当局的以谎言与欺骗为基础而散布灌输的政治信仰,号召、口号以及领袖神化等等意识形态,由于多次被历史事实揭穿和彻底否定,因而它在人们的心目中不再具有神圣性,不再具有号召的力量。许多时候反而成了人们嘲笑和调侃的对象。这就是所谓的“信仰危机”。此时官方的意识形态已经不会被人们忠实信奉,但民众迫于当局的压力,以及为了就业、吃饭、生存等因素,也不敢公开予以否定。于是只好将其假面化、虚伪化、装饰化乃至表演化,这是后极权社会的一个主要特点。正如捷克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瓦茨拉夫∙哈维尔所指出的那样:“生活在后极权时代,也就是生活在一个谎言的世界”中,官方、民众在相互欺骗中构成了一个“互骗”社会。

对这种“互骗”,官方自然也心知肚明。不过也别无选择只好继续欺骗愚弄群众。于是他们在对付和镇压民众时,便不敢、也不可能再像毛泽东暴政极权时代那样公然宣称自己就是要实行独裁:“我们正是这样”。从而无法无天、明目张胆的像土改、镇反、文革、反右中那样对所谓“阶级敌人”肆无忌惮地进行屠杀、掠夺。尤其在当今21世纪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观已成为全世界文明人类的共识时,后极权时代的掌权者们面对着如此形势,只好变更策略。不想变,也得变。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于是他们不得不忍痛割爱,停止使用他们用了多年,最能随心所欲乱整人的法宝“反革命罪”,而换汤不换药的更名为“煽动颠覆政府罪”。但这样明显的政治罪名,也很快受到世界主流国家和文明人类的普遍谴责而变得臭名昭著。尤其在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博士,也被这个“煽颠罪”判刑,成为当今世界上唯一一个被关在狱中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时,这个“煽颠罪”就更成了对当局的一种羞辱。因此近年来他们在判处政治异议人士、维权肂师,以及一切因言论、文字、信仰等原因而触怒当局,被世界公认为“良心犯”的人群时,便刻意挖空心思,设计出了一套十分狡诈、毒辣的方法。即将其本来的政治罪名隐去,另外或无中生有,或牵强附会的将其变成为一个普通的刑事罪名。于是便有什么“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泄露机密罪”,以及被“嫖娼”,被“扰乱公共秩序”等罪名。以此掩人耳目,从而达到当局迫害和镇压追求民主者与维权人士的目的。这就是污名化定罪的卑劣手法。这就是污名化定罪的核心意涵,和它进行操作的关键伎俩。

林祖銮正因为是五年前乌坎村民反对当地官员勾结港商私卖土地的领头人。当时村民们没有得到土地卖后应得的补偿款。该村3200亩土地陆续被当地政府官员贩卖,卖地款项高达七亿多元人民币,而补助款每个村民只有500元,从而激起巨大民愤。村民要求收回已出卖的土地,举行了大规模抗议示威活动。当局习惯性地出动军警弹压。而村民则奋起反抗与警方对峙。最后当局妥协,同意该村民众自己选出他们信任的林祖銮担任村支书。从而暂时化解了一场可能导致官民流血冲突的危机。

但五年以后,当局终于感到,这样不依党的意志而顺从民意真正选举产生的官员,如任其长期存在,绝对大大不利党的领导和党国专政体制。这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坏榜样”、“坏典型”如不早日除掉以杀鸡儆猴,必将后患无穷。

所以此次引起广泛关注的林祖銮事件,实则就是当局用污名化的罪名对其政治上的“敌人”进行政治迫害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已。

2016年6月26日完稿

——转自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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